热点解读|以高质量立法引领上海高质量发展
热点解读|以高质量立法引领上海高质量发展
热点解读|以高质量立法引领上海高质量发展
将成熟做法固定为法律制度,确保实施(shíshī)效果,是中国共产党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(hé)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举措。
自1953年(nián)实施“一五”计划以来(yǐlái),我国发展规划(guīhuà)体系在持续地探索、实践和改革中不断完善(bùduànwánshàn),基本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(de)一整套制度。但规划体系不统一、规划目标与政策工具不协调(xiétiáo)、规划编制与过程管理不够完善、规划实施落地不够充分等问题影响规划的科学化、民主化、法治化、规范化水平。近年来,国家和各省市加快推进发展规划立法的呼声日起(rìqǐ)。国家层面(céngmiàn),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“健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度体系,强化规划衔接落实机制”,国家发展规划法也已进入征求意见程序;地方层面,江苏、浙江、云南等省份(shěngfèn)均已研究出台相关法律文件。
规划立法大势所趋、正当其时。日前,《上海市(shànghǎishì)发展规划条例》正式通过。上海作为超大型城市(chéngshì),是中国经济活力(huólì)最强、开放度最高的(de)城市之一,也是法治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,紧跟国家战略部署,积极推进发展规划立法,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,对于发挥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(zuòyòng),提升上海宏观经济治理能级,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(xiàndàihuà)国际大都市意义重大。
《条例》的(de)前期研究工作在“十四五”期间就已开展。由于规划立法(lìfǎ)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诸多(zhūduō)不同类规划,各类(gèlèi)规划间的关系确定、相关部门的职权划分等问题都需要慎重考虑、统一认识、形成共识。去年以来,在市人大的统筹指导(zhǐdǎo)、市发展改革委的牵头支持下,规划立法的步伐明显加快。
《条例》的研究起草坚持前瞻思维和(hé)问题导向,一方面兼顾了“刚性”与“柔性”,确保发展规划的严肃性、权威性和约束性,更兼顾了发展性、可操作性与社会接受度;另一方面统筹了“共性”与“个性”,遵循宪法与法治精神,严格(yángé)服从上位法,又紧贴(jǐntiē)上海实际,创新思路举措(jǔcuò),避免“上下一般粗(cū)”,确保规划编制(biānzhì)和实施科学民主、法制规范,以良法促进发展、保障善治。
从(cóng)总体工作思路上看,《条例》强调一体化,立足“四个放在”,提出与长三角有关省、市建立规划协同机制(jīzhì),加强协同联动,实现(shíxiàn)重大问题共研、重大项目共建、重大政策共推,坚持同频共振,做好一体化发展的顶层设计;坚持全(quán)过程,建立从立项(lìxiàng)—研究—实施—评估—调整的全流程、全闭环的工作体系,一体推进规划编制,切实提高工作效率;突出(tūchū)数字化,发挥上海在数字政府、数字城市领域的优势,强调大数据(shùjù)、人工智能、云计算、区块链等(děng)新技术的使用,建立本市发展规划信息系统,确保信息共享、数据共联(gònglián),为规划编制和实施提供详实基础与有力支撑。
从具体法律实践上看(kàn),《条例》坚持科学化,完善(wánshàn)发展(fāzhǎn)规划(guīhuà)体系,进一步(jìnyíbù)理顺与其他规划的(de)关系,避免重复和矛盾,提高整体效能;同时(tóngshí)对编制、审批(shěnpī)和实施等环节做出明确(míngquè)规定,强调注重资源要素测算,加强成本绩效管理,确保规划可执行、可落地;注重民主化,要求(yāoqiú)通过实地走访、座谈会、问卷调查等方式,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(yìjiànjiànyì),使规划更好反映人民意愿;同时,引入专家论证机制,发挥专家的专业优势,做好研究支撑;突出法治化,明确了参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,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;同时,建立监督和追责机制,对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追责,确保规划刚性执行;紧扣规范化,规范了规划的编制、审批、实施、评估、监督和调整(tiáozhěng)等环节,减少随意性和不确定性;明确规划编制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,提升规划的编制质量和实施效果,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。
科学立法是前提,严格执法是关键。《条例》发布恰逢本市“十五五”规划前期研究工作开展,将直接(zhíjiē)关系到“十五五”规划的质量,因此抓好贯彻执行至关重要(yào)。后续落地中,要抓好标准统一,通过出台配套机制、手册(shǒucè)指引(zhǐyǐn)等方式,尽可能减少(jìnkěnéngjiǎnshǎo)不同部门的“自由裁量空间”;要抓好动态(dòngtài)监督,传统方式和先进技术并举,切实做好“十五五”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,及时发现问题,纠正偏差;要抓好培训教育,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,做到全(quán)覆盖、无遗漏,引导树立法治观念(guānniàn)、增强法律意识。
相信随着《条例》的有力执行,在全市上下(xià)的共同努力下,我们定能编制出落实国家战略、符合上海实际、彰显时代特征、体现市民意愿的高水平规划,为(wèi)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(xiàndàihuà)国际大都市作出(zuòchū)积极贡献。
(作者为上海市人大代表(réndàdàibiǎo),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)





相关推荐
评论列表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
你 发表评论:
欢迎